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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延期开学期间医学部研究生培养工作实施方案

来源: 日期:2020-02-05点击:

 根据教育部关于高校疫情防控工作的指示精神、《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高校教学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武汉大学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挥部通告(第5号)》、以及研究生院《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延期开学期间研究生培养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为贯彻落实“推迟开学不停学”的要求,进一步做好延期开学期间研究生培养工作,确保教学工作要求、教学质量标准、学位授予标准不降低,结合医学部研究生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各级部门关于疫情防控的指示和要求,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研究生培养工作的基本规律和特点,从实际出发,有条不紊、创造性地开展研究生培养相关工作,维护研究生教育教学基本秩序,探索建立新形势下行之有效的研究生培养体系和质量保障体系,着力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

 二、基本原则

 (一)服从大局原则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研究生培养工作必须服从疫情防控这个大局,要以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保障师生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为第一要务。培养单位、教师和研究生在防护措施到位、身心健康的前提下,按照部署和有关要求,积极稳妥地开展培养相关工作。

 (二)统筹协调原则

严峻的疫情形势给研究生培养工作提出了前所未有的挑战,教学和培养单位、教师和研究生都要提高政治站位,履行主体责任,自觉做好本职工作,主动进行沟通协调,有针对性地解决新形势下研究生培养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

 (三)注重实效原则

 鉴于疫情防控期间各方面情况千差万别,教学和培养单位、任课教师、导师要因地制宜,有效利用各种技术手段和教学科研资源,因地制宜,组织开展多种方式、行之有效的教学活动。研究生要增强主动性和自觉性,力所能及地做好线上和线下的学习和研究工作,注重教学与培养实效。

 三、具体措施

 (一)报到注册

 研究生报到采用分段注册办法。第一阶段完成网上注册,时间为2020年2月16日。研究生可通过邮件、电话、短信、QQ、微信等方式,向所在培养单位报到,并由培养单位在研究生综合管理信息系统(yjs.whu.edu.cn/epstar)中统一完成注册工作。处于休学、保留学籍期间的研究生不参加第一阶段网上注册。第二阶段,根据学校通知的返校时间正常报到注册,具体时间和要求由研究生院另行通知。

 (二)课程教学

 1.研究生综合管理信息系统教学模块已开放,添加研究生名单、登录成绩等不受原有时间节点限制。培养单位须登陆研究生综合管理信息系统,按照第二学期研究生课程教学的安排,尽快完成相应课程的研究生名单添加工作。同时加强对预计今年6月毕业的研究生学业成绩进行摸底排查,并优先安排。

 2.由于研究生学习的自主开放性特点,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医学部开设的专业通开课的课堂教学安排计划往后调整2-4周(第4周之后开始上课的课程不作调整),具体以学校正式开学时间为准。

 3.研究生院对各培养单位延期开学期间的研究生培养工作进行宏观指导,不同教学和培养单位从自身实际出发,结合研究生培养的规律和学科特点,制定本单位研究生培养工作的实施方案,鼓励“一院一策”,确保实施方案具有操作性和实效性。

 4.研究生要发扬优良学风,切实增强自律意识,提高自主学习与研究能力。有效利用任课教师、导师提供的教学科研资源,以及公共慕课课程平台(中国大学MOOC平台、学堂在线平台、超星尔雅平台、武汉大学“珞珈在线”等)和学校图书馆提供的电子数据库资源,自觉对拟选课程进行学习和研究。

 (三)实习实践

 延期开学期间,暂停组织研究生在学校、生源居住地或外地开展的一切实验、实习、实训、实践活动。正式开学、疫情影响结束后,培养单位和导师再根据具体情况,妥善安排研究生相关实习实践。临床医学“5+3”一体化及专业学位研究生临床轮转按既定要求进行,毕业及学位授予要求不变,具体实施以国家及相关部门文件为准。

 (四)科研训练及其它必修环节

 延期开学期间,研究生导师要从实际出发,利用网络对研究生的科学研究进行远程指导,组织文献研读,开展网上学术研讨,交流研究心得,确保学习研究“不断线”。暂不组织研究生其它必修环节和有关活动,如中期考核、综合考试、开题报告等,学校正式开学、研究生返校后再适时组织安排。

 (五)学位论文指导、审核与答辩

 在寒假和延期开学期间,培养单位要督促导师进一步加强对研究生、特别是毕业研究生的学位论文指导工作,为研究生学位论文研究进展或修改完善提供切实有效的帮助,勉励研究生尽可能按原定计划完成学位论文研究、写作与修改工作。有关学位论文评审、答辩、学位授予工作,各培养单位应采取一切措施,减少疫情影响,学校将加强服务、指导与监管,确保学位论文质量,确保符合毕业和学位授予条件的研究生按要求答辩。

 四、工作要求

 (一)各教学和培养单位、教师、研究生要勇于担当,积极作为,切实做好特殊条件下的研究生培养工作,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精神,努力创造条件、高质量地完成研究生培养相关工作。

 (二)对于患病、隔离或不具备相应学习和研究条件的研究生,各培养单位要登记在册,做好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

 (三)对于延期开学期间研究生培养工作的具体事务和未尽事宜,可联系和咨询医学部学科建设与科研管理处相关老师(李金芯13638628837,杜业艳18571708786,沈可13006175908)

医学部学科建设与科研管理处

2020年2月4日